问题
1、 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2、 招标文件第10页条款号36其它6、“工期延期,不另行增加监理服务费”、8、“如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招标文件第44页倒数第二行“本工程监理工期若有顺延委托人不再另行补偿监理费”,及第45页6.2.2、6.2.3, 不符合2012年版合同的条款,建议按2012年版合同的第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3、 招标文件第23页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9人,但按《闽建建[2013]35号》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000万元~30000万元,配备7人即可,建议删减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可由除总监外的项目监理部其他人员兼任。此外,安全监理员,请问持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福州市安全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核发的《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4、 投标人及总监的荣誉、信誉提供获奖的网上打印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不含缺陷责任期,建议删除第42页(47)、(48)、(52)及第47页9.10。此外,第44页监理服务费支付(2)“…监理费的结算金额经财审部门或有资质的造价审核机构审核后支付到审结金额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建议修改为““…监理费的结算金额经财审部门或有资质的造价审核机构审核后支付到审结金额的100%”。 6、 招标文件第43页,4.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7、 招标文件第46页9.4(2)“…投标人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经业主书面批准而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按人民币叁万元(¥3万元)”,此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 “合同计量工程师”吧!因为按省厅闽建建[2014]25号文“二、从2015年1月1日起,新承接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 8、 招标文件第55页“(四)乙方应当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检测,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 因为对监理单位来说,试验、检测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由项目监理部人员送检,强烈要求取消此条款。 9、 招标文件第26页备注“(8)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能够通过互联网(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省级监管平台)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的视为无效”,请问这是指对中标候选人查询吧?目前“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省级监管平台”监理业绩还在补录中,许多监理业绩目前还无法查询得到,此外,投标人信誉根本无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省级监管平台”中查询得到,请代理确认!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