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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人社厅教学点)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3501020102100015001 各投标人: 省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人社厅教学点)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答疑纪要如下: 1、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纪要作为省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人社厅教学点)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退休职工活动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9月11日 |
省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人社厅教学点)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020102100015001 各投标人: 省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人社厅教学点)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且投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后14天内预付工程款,预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进度款中同比例扣回,但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50%前扣完。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2、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29.1款和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7款中的履约担保形式修改为:投标人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本补充通知作为省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人社厅教学点)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退休职工活动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