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叫猴拷峡医药锟斤拷锟斤拷目锟杰憋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路锟斤拷锟教碉拷2锟斤拷锟?施锟斤拷)"的问题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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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海峡医药城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第2标段(施工) 澄清、修改通知01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139 福州市海峡医药城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第2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 技术负责人能否用分公司人员的社保? 答:使用分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取消预付款保函担保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提供预付款的同时应提供预付款担保,即招标人提供了几种担保,中标人也应提供几种担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的同时招标人仅提供预付款,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该办法的规定,且加重了承包人的责任及经济负担。请招标代理单位根据规定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 关于是否应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及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责任约定不明确 本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进度款支付周期违反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条 合同应当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周期,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十一条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款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规定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的规定,为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的顺利进行请贵单位确认为盼。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